摘要
司法公信对社会资本具有重要的培育与导向功能,当下的司法改革负有重建社会资本,为法治建设提供内在支撑的重要使命。由于体制性的原因,司法功能定位的偏差导致司法公信式微,社会信任下降,社会资本处于贫乏状态,对法治秩序的生成产生了负向影响。目前的司法改革重点在于凸显司法的社会功能、弱化司法的政治维稳功能并扩大社会参与,完善司法体制,以此塑造司法公信,推进社会资本的重建,为法治建设提供内在动力。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66-71,共6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