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最重要的形式和根本保障。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经历了设立专门法庭、"三审合一"试点,再到专门法院的历程。北京、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和运作,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新型审判体制的建立。但我们应当对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持有清醒、理性的态度,知识产权法院在社会转型期设立,机遇与挑战并存,既面临知识产权自身审判制度的挑战,又有法院整体进行司法改革的挑战,还有我国经济科技发展本身带来的挑战。例如,法官职业保障不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不明确、"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没有实现、缺少专门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等问题。因此,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实践中探索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5年第3期59-67,共9页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研究"
项目编号:11AZD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