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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微商”亟待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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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微信圈中面膜的汹涌席卷势头让人们大吃一惊。"疯狂的面膜"已成为当下国内"微商"发展状态的一个缩影。微商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尚无统一认知的定义。从狭义理解,微商是"利用微信、微博等移动终端平台,通过手机开店来完成网络购物的相关活动"。很明显,"朋友圈里卖商品"无疑是对微商最为直接与简单的理解。不难发现,作为一种商品交易方式,微商也好,电商也罢,其与现实生活中的购物行为并无差别,不同之处只是利用的手段和购物的途径而已。比如商场购物是消费者直接去消费,而电商通过网络,微商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平台,其实质都是经营与消费行为。
作者 刘鹏
出处 《金融博览》 2015年第10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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