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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企业资产效益提升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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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资委在2009年修订《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时新增对经济增加值(E V A)的考核,2012年第三次修订后又对其分值进行调整,就三家基础运营企业来说,分值由原来的40分提高到50分。中国移动也相应加强了对资产效益指标的考核,在《中国移动各省(区、市)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将资产效益指标设置为仅次于收入、净利润的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考核指标。
作者 张君 张乐
出处 《中国电信业》 2015年第5期83-85,共3页 China Telecommunications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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