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大量刑事案件涌入法院,已经使得部分基层法院措不及防。如何对立案受理后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程序审查,以及对刑民交织的自诉案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分流已是刻不容缓。文章认为,立案登记制的改革并非专属于民事诉讼;其对重构我国现有的刑事预审制度亦具有积极意义。有鉴于此,笔者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在借鉴西方国家刑事预审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设想,以期对重构我国的刑事预审制度有所参考。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72-76,共5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造法性司法解释研究"(2012FX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