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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院:“严诊”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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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运用“三严”法“诊断”鉴定意见获实效。从2014年至今,所有经审查后的鉴定意见均无被法庭不予采纳的情形。据悉,“三严”法即要求办案人员对于鉴定资质、鉴定材料、鉴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鉴定意见与案件其他客观证据和证人证言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如果鉴定意见与其他客观证据存在明显的矛盾,该院将建议公安机关指定另外鉴定人员进行重新鉴定。
作者 朱程路
出处 《公诉人》 2015年第4期I0004-I0004,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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