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将获财政补助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将获得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4亿元,其他城市3亿元。这是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3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出处
《中国住宅设施》
2015年第1期124-124,共1页
China Housing Facil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