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商民主的监督可以从以下五方面入手:对协商主体进行监督,保障协商主体在产生与培训过程中体现民主性、科学性;对协商内容进行监督,保障协商议题与协商主体的利益要求密切相关;对协商程序进行监督,保障协商能够按正常的程序进行;对协商原则的科学性及其落实进行监督,保障协商能够坚持自由、平等、理性、公正、负责任原则;对协商成果的形成、落实和完善进行监督,保障协商成果能够反映全体协商者的共同意志和利益。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63-66,共4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研究"(13CDJ009)
负责人董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