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一起合作投资案例引出的问题
2011年1月18日,A公司(以下称为融资企业、目标企业)、A公司股东15人(均为自然人,其中有1人持股达80%,以下统称为原股东)与B创投公司(以下称为投资方)签订≤合作投资合同》,A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元,整体作价12000万元,投资方投资4000万元,增资后A公司总体作价16000万元,其中投资方投资的4000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166.67万元注册资本,占本次增资后总注册资本666.67万元的25%,原股东占增资完成后A公司的股权比例为75%(15位原股东持股比例按原有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24-26,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