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依托政府性债务在新城镇化建设过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导致了地方政府性债务迅速增加。债务管理存在制度未全覆盖,债务增长快,监管难度大,融资平台管理不到位,债务负担大,偿债方式单一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等、基础设施建设高投入、缺乏立法、干部考核机制存在缺陷,融资渠道狭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应加快实现法制化,干部考核问责机制化,规范融资行为,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与强化债务风险预警系统。
出处
《商业经济》
2015年第5期116-118,共3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