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末,国家财政部为进一步深化集中采购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1]87号),正式启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批量集中采购成为政府采购业界新的效益增长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浙江海盐县从2007年开始就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并称作"定期统一集中采购制度",从实施效果来看,资金节约效果明显。批量集中采购为解决"天价采购"或"豪华采购",以及单位之间的"攀比性采购"提供了制度性改革。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从殯而得到更优惠的价格,实现财政资金的节约,多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