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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产地检疫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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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犬在调运、销售前,货主应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官方兽医按《犬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调运、销售。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货主不知道检疫程序无法取得检疫证明而影响工作和生活,本文对犬产地检疫工作的现状、建议提出了几点意见,旨在促进犬产地检疫工作开展。
出处 《湖北畜牧兽医》 2015年第3期53-54,共2页 Hubei Journal of Animal and Veterinary Sciences
关键词 产地检疫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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