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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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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权。立法法这一重大修改对地方人大提出了新任务、新挑战。新形势下,设区的市人大如何适应形势的需要用好地方立法权,保证立法质量,如何避免立法权被滥用,成了必须积极应对的新课题。
作者 陈桦
出处 《人民政坛》 2015年第6期6-8,共3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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