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四个全面"推进过程中,构建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的路径迫在眉睫。"四个全面"视域中有效化解我国群体性事件应做到: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依法拓展公民参与渠道,畅通利益表达机制,完善其制度化途径;依法利用大数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增强权力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与统筹协调的功能;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法律制度;完善前瞻性回应制度机制,提高政府对民意诉求的前瞻性回应能力。
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51-54,共4页
Tribune of Stud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面向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的政府再分配责任研究"(13AZZ001)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县域视角下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研究"(13BSH08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