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山西省在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重点支持供应链协同、规模化个性定制、大数据分析、智能产品、供应链金融、众筹孵化等为代表的工业新产品新模式发展,支持互联网创新。申报试点的企业及其创新模式应具备条件:一是在互联网和工业融合领域具有前期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充足的研发经费外,二是必须具有较强的融合创新能力,在创新模式、实施路径、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突出特色,符合未来发展方向,能够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出处
《科技创新与生产力》
2015年第6期6-6,共1页
Sci-tech Innovation and Productiv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