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目前的养老金投资被限定于定期存款和国债,但走市场化之路并辅以有效的法律监管既是世界潮流,也是未来趋势。应当专门制定养老金投资监管的法律规范,实行"固定投资与动态投资搭配并灵活调整"的基本模式,实行结构性的比例控制,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并实行决策、管理与执行"三分开",强化养老金投资的信息披露监管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
出处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123-126,共4页
Journal of Tibet Nationalities Institut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老龄化压力下我国养老金筹集和管理机制的创新与法律规制研究"(项目号:12SFB504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