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与实施以来,全国普遍推行村委会直接选举,全面推动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这一伟大实践的成效十分显著,民主选举与村民自治已逐渐成为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成为农村基层治理的主流。
出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33-41,共9页
Journal of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健全地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编号:13YJA840029)
江西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村委会选举
农民上访与村务腐败关系研究"(编号:JD1350)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加快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编号:14SH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