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依法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担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任。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很多企业没有依法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缺乏组织保障,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落实。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障,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21条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出处
《电力安全技术》
2015年第3期69-70,共2页
Electric Safety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