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战国时期个体家庭取代氏族、宗族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单位,奴隶家庭是特殊的一种。秦简中保留了很多有关奴隶的简文,早年出土的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和近期的岳麓秦简都有奴隶家庭的相关内容,涉及到奴隶的工作、配偶、社会地位等。像"外妻""妻更"等词是官奴妻子的特有称谓,还有官奴子身份当是随父亲的。私奴也可以有家庭,其家庭成员都要入主人籍中,私奴子的身份也随不同状况而有变化。对奴隶家庭成员身份的探析对研究整个先秦社会生活有重要意义。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60-64,共5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