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拿大在经济保持不断增长的同时,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经济犯罪问题,经济犯罪总量逐年增多,金融欺诈犯罪发展势头凶猛,洗钱犯罪日益严重。加拿大经济犯罪立法融合了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双重因素,并不严格区分实体法与程序法,注重对犯罪收益没收程序的设计。与我国不同,加拿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由加拿大警察机构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及非政府机构共同完成。加拿大对于洗钱犯罪、背信犯罪的立法及打击工作,以及其经侦实践中电子案卷的做法尤为值得我国借鉴。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31-38,共8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