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辽宁:暂缓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日前,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环保厅联合发文部署全省暂缓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年。据悉,辽宁省出台该项暂缓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政策,是为进一步缓解该省矿山企业资金紧缺问题,努力维持矿山生产,稳定矿业人员就业,实现全省经济稳中求进的目标。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5年第5期30-30,共1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