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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大职能 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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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的立法法,明确规定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作者 刘道平
出处 《中国人大》 2015年第11期34-34,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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