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析保险合同解除权与保单现金价值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一般认为投保人拥有对于保险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保险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解除保险合同。这项法律规定很好地保护了保险合同当事双方的利益,我们同时也要承认的是法律的规定并不完善。在涉及到保险合同的第三方,如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与债务关系的债权人,他们对于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应施加何种影响,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文章试图阐述在涉及到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投保人的债务人时,如何最大程度保障各方的合法利益。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明确各方对于保险合同解除权所能施加的影响,并建立完善保障各方利益的法律机制。
作者 宋宜凡
机构地区 中央财经大学
出处 《中国经贸》 2015年第9期75-76,共2页 China Global Busines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1

  • 1许崇苗.保险法原理及疑难案例解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共引文献1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