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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解读存在的误区及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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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的教材在介绍个人所得税时,对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算都以收入四千元为分界线划分为两种计算方法,不超过四千元的和四千元以上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相关规定,但理解上存在一定的误区,本文通过分析说明其中计算公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作者 彭艳飞
机构地区 沧州工贸学校
出处 《中国经贸》 2015年第9期196-196,共1页 China Global Busines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 3初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资格评论中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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