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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转城市户口 原有土地是否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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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是田东某村的村民,分有一些土地,如果我把户口转到南宁变成城市户口,能否继续保留这些土地? 答:如果是宅基地,按以前农业户口已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可继续享受;如果有拆迁,必须全额给予补偿。如果是承包地,第二轮承包时已承包到名下,那期间户口如果迁到设区的市,则承包地要收回,如果仅是迁到县级城市或乡镇的,承包地可保留。
作者 施琴
出处 《农家之友》 2015年第6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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