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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验检测等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国务院办公厅4月27日公布《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通知》针对清理规范的范围做了规定,是指国务院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即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和试验等。
出处 《质量与认证》 2015年第6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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