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法发达史上,规范责任论取代心理责任论之过程,就是期待可能性理论不断丰富发展之过程。它既是责任根据转变的关节点,又是阶层体系合理细化的标志物。我们借鉴期待可能性理论并非照单全收,而是在尊重人类智慧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既有理论,吸收其合理成分以充实社会危害性理论,使其作为社会危害性理论与法规范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刑法规范中的功能具体表现为前置判断、犯罪证成、量刑斟酌、后置检验。
出处
《社科纵横》
2015年第6期128-136,共9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