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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府驻省会办事机构须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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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发文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出处 《妇女生活》 2015年第7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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