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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证监督功能延伸到反腐倡廉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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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证监督功能是公证的四大功能之一,通过公证监督可以确保公证监督项目的公开、公正与透明,对扼制公权力的滥用与膨胀,对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滋生与漫延,发挥了其他任何职能部门都不可替代的作用。公证监督作为一种社会功能,已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与赞许。然而,由于公证监督功能目前尚停留在社会功能的层面上,缺乏强有力的法律制度的支撑与力挺,未能真正的发挥出来。
作者 王艳凤
出处 《中国公证》 2015年第2期24-25,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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