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清末预备立宪,传统学界大多对其进行"历史的辉格解释",并以此得出其与近现代西方宪政精神相悖的结论;以历史语境论来分析清末预备立宪,更能还原历史于真实。清末预备立宪,是清廷体制内"新政"改革失败后所启动的一项政治体制本身的改革。由于救亡图存实用价值使然,源于近代西方的宪政被引入清末时期的中国后,其本意就发生了变异;由于现实需要,清廷选择了将官制改革作为清末立宪预备工作的最优选项。预备立宪后的清末皇权也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从对宪政再加工的译语世界中走出来,或许对当下中国依法治国建设具有更为新鲜的意义。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26-133,共8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