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在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时能否依法作出无罪判决,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之改革目标是否实现的试金石。在当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一些本应作无罪判决的案件,由于面临来自公安机关及地方政府、检察院以及被害人等方面的压力,法院常常违法地作出"留有余地"的有罪判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移除迫使法院不作无罪判决的外部压力。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8-21,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国家社科基金"被追诉人的自主性辩护权研究"(14BFX154)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