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金湖县坚持城乡统筹、校际统筹,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国家基本均衡和省级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逐步提高,高标准通过了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成绩进步明显。去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就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提出了6项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和92条管理要求。同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淮安市成为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八个实验区之一。金湖县作为江苏省苏北地区首批"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成为《管理标准》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