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切实加强对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切实落实清理规范工作各项要求,尽快摸清底数,按照“全面清理、严格把关、积极稳妥”的原则,迅速开展各类驻省会城市(合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及其他城市,下同)办事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