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待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够流转的问题上,理论界一直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即支持流转派和反对流转派。本文从这一困局出发,撇开表象直达问题根源,即双方虽观点不同但关注点相同,都立足于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作者对此问题作出剖析,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居住利益保障不能完全划等号,提出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空间权设置,并在制度设计上,提出了量化宅基地使用权和引入居住权制度的解决路径。
出处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132-135,共4页
Sichuan Provincial Correspondence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Journal
基金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3年重点研究课题"城镇化视域下农村居住文化的保留与更新--以四川盆地丘陵地区为研究对象"(项目批准号:13B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