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公司慈善捐赠需要规范的主要问题,包括主观意愿的归属、积极性的合理引导、捐赠行为的规范调整、潜在恶意违法行为的界定,以及存续机制的完善等。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公司慈善捐赠的专门立法,相应的法律规制一般以普通慈善捐赠行为为基础,同时根据公司法人的特殊性质加以规范,且这些制度规范并不是仅仅围绕公司慈善捐赠而展开,还要考虑该主题能否被适用,或者可能涉及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制度尚处于构建阶段,在行为定位、公司决策、捐赠落实等诸多具体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异议。公司慈善捐赠的最佳定位应当是利益行为,而预判心理和效力的不确定性使之趋向于一种隐性投资,或者作为单独的投资手段。完善我国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可通过硬性标准使公司在合理范围之内选择捐赠数额;设定利害关系人的通知程序,受赠公益组织的审慎义务,以及媒体的监督评价权;通过社会推广、信息反馈、优惠政策、环境改良等方式使公司真正理解慈善事业的价值和意义,从而长期、理性地自发参与;此外,还应加强对受赠人这一中间环节的监督管理。
出处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26-31,共6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