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的困难
配套制度不完善,机构设置不健全。由于大多数基层央行未被确定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试点单位,故在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方面未形成统一的工作管理模式。目前,人民银行基层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尚未全面铺开,在制度方面只有一些原则性的管理规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对受理范围、实施办法、考评机制、处理程序、执法检查、信息披露、应急处理等均没有具体的规定。在机构设置方面,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主要由法律事务部门承担。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3期102-102,共1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