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思想史上,马克思一方面承接着霍布斯、洛克以来的理论问题阐释了自然和自由的关系,从人的自然属性中把握到了人的自由属性,提出了现代权利和自由的概念;另一方面,他又在从"自然的人"到"社会的人"之理论视角的转换中,确立起了理解现代自由概念的新坐标,从而又修正了霍布斯、洛克以来关于自然和自由的解释路数。从前一方面来看,自由和自然是相统一的;而从后一方面来看,自由则突破了自然的局限,进而获得了更为宽广的意蕴。这看起来似乎是马克思政治哲学中的一个矛盾,然而这个看似是矛盾的方面,却使得马克思在既继承又超越过往思想史的双重关系中,真正打开了理解现代社会矛盾的缺口。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45-49,共5页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研究"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