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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泥组分测定相关问题的看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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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将原国家标准(GB175-1999)中“混合材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时……为不合格品”这一规定取消,并原则性的规定了水泥组分测定方法和要求。同时,GB175—2007标准中的强制条款只有7.1化学指标、7.3.1凝结时间、7.3.2安定性、7.3.3强度和9.4判定规则,其余均为推荐性条款。对于GB175—2007这样的修订,是否意味着混合材的放开?水泥用户是否将永远不可能知道所用水泥的真实组分?水泥用户和相关第三方是否没有办法对水泥产品的组分进行监督、核查?对于这些问题,笔者根据标准修订研究报告,整理、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 肖忠明
出处 《水泥工程》 CAS 2015年第3期43-45,共3页 Cement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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