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的一个基本特质是强调公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内涵与要义要求农民作为社区主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在应对社区公共事务时,农民和农民组织能积极参与,促进社会的发展。目前,农村社区自治基础已形成,土地改革促成农村社区的转型,在此背景下,参与式社区面临着组织化程度不高,与地方政府有着沟通不畅等困境,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基层地方政府的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区功能,解决好上述问题,农村社区的治理就会达到一种善治。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5年第5期60-63,共4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公民社会与农村社区治理研究"(编号:2013-GH-547)
河南省骨干教师自助项目"农村社区治理进程中公民社会构建研究"(编号:2013GGJS-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