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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赋权于民农村改革迎春天——对磐安县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创改革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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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磐安县是全省26个欠发达县之一,地处浙江中部,属纯山区县,全县共363个行政村,18.46万农业人口,村落分散且数量众多、村集体经济底子薄。2014年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32个村,占8.81%;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67个村,占18.46%;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38个村,占10.47%;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226个,占62.26%,其中112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在1万元以下)。为了搞好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磐安县按照“二年任务、一年完成”的要求,在选择盘峰乡下山移民的金竹头村经济合作社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经过县、乡镇、村三级共同努力,完成362个村的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占行政村总数的99.72%,发布公告3622个,界定股东198306个,核定股份制资产14.8亿元,发放股权证书198107本,发证率达到99.9%。
作者 张巧君
出处 《浙江现代农业》 2015年第6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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