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尔斯论证了代际正义的问题,承认了当代人对于后代人存在着义务,并在原初状态中设计出"消除时间偏爱"的正义储存原则。然而罗尔斯代际正义论并不具有普适性,通过代内契约无法确保代际正义链条的连贯性;而且"消除时间偏爱"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可能做到的。"后代人权利"只是一种权利虚构,在确保当代人自身利益前提下对其科以保护环境的绝对义务,才是实现代际正义的最佳途径。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54-58,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A1313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