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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本科的“学制”延长与“学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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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华网4月6日报道,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浙江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确定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先行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通知明确,相关试点专业招生纳入浙江科技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温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结对”本科高校的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定向下达。要求各试点院校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规定。其中,教学组织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由高职院校负责,学生学籍和学历学位管理由本科院校负责;试点专业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就读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试点专业学生按照合作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享受本科院校学生在奖学金、助学金方面的有关政策。
作者 王寿斌
出处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5年第5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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