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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迟延退工导致劳动者无法再就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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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2008年3月19日,夏某应聘到华润公司工程部工作,岗位为土建工程师。2012年,华润公司因工程管理部房修业务划归至物业公司,撤销工程管理部房修组,拟对工程管理部夏某进行岗位调整,夏某不同意调整岗位。2012年11月13日,华润公司向夏某发出通知:因公司取消房修工程师岗位,你不愿意调整到物业公司,公司决定于2012年11月19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张朴田
出处 《中国劳动》 2015年第6期61-63,共3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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