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社会早期,艺术并没成为纯粹精神的事业,所谓的中国艺术和工艺史,基本上是被工匠阶层主导的历史。在这一背景下,厘清中国早期百工、工官的职业特性,以及由此形成的匠作制度,就成为中国工艺、艺术和美学史研究的重要任务。从史籍看,自传说中的尧舜时代至夏商西周,工匠以其区别于一般体力劳动的专业技能,成为国家权力体系的组成部分,也因此使美与艺术创造被赋予了制度形式。工匠在百工和工官之间的身份游移,是其工艺创造的价值无法在国家与个体、神圣与卑下之间进行确切定位的原因。与此一致,工匠作为当时兼具劳力与劳心的社会中间型群体,预示着他创造的世界是一个技术与艺术、器具与观念混搭的人居世界。这种混合反映了当时美和艺术的非独立性,但却为后世艺术向纯粹精神的抽离提供了背景。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02-109,共8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