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4月28日,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发布公告,宣布欧盟对原产自中国的光伏太阳能产品(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key components)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措施将于2015年12月7日到期。根据欧盟《反倾销条例》,欧盟境内生产企业可以自到期公告之日起(最迟不得晚于"双反"措施到期日前三个月)书面提交"日落"复审申请。
出处
《WTO经济导刊》
2015年第6期90-92,共3页
China WTO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