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成为世界主流经济的背景下,如何利用竞争法创造公平、充分和自由的竞争,从而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成为困扰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共同问题。竞争倡导和竞争执法是竞争法实施的两种重要途径,前者需日久方能见效,后者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很多发展中国家缺乏竞争传统,竞争文化极为贫乏,自上而下,政府、企业以及普通民众对竞争、平等、市场等概念认知不足,为竞争法的有效实施设置重重障碍。发展中国家应学习印度经验,理顺竞争倡导和竞争执法的关系,强化竞争倡导在当前阶段的重要地位,使竞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减少竞争执法阻力,预防竞争违法行为,推动竞争法的有效实施。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99-106,共8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2015年度鲁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发展中国家视角下的印度竞争法研究"(项目编号:WY2015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