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进行资源消耗的投入、活动成果的产出、价值实现的"投入产出比"分析,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投入分析表明,国家机关的社会治理资源投入存在规模过大和治理负荷过重的问题;企业组织的社会治理资源投入存在规模过小和治理负荷过轻的问题;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资源投入存在规模失范及其治理负荷失衡的问题。产出分析表明,社会治理资源的产出体制需要有重大的改进;社会治理资源的产出机制需要有重大的改进;社会治理资源的产出模式同样需要有重大的改进。"投入产出比"分析表明,社会治理效能分析需要进行合法性评估;社会治理效能分析需要进行合理性衡量;社会治理效能分析需要进行合适性判断。有关对社会治理效能(因变量)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自变量)之间关系的理性思考,有助于揭示何种类型的社会治理投入模式和产出路径能够产生更好的社会治理效能。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55-59,共5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