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国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全省实施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557.8万平方米,形成3.99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万吨,节约能源资源费用4000多万元;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07个,节约政府投资超过3.5亿元;推广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40辆;61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通过了国家的审核确认;启动《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举办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4次,培训700多人次;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公众信息平台发布公共机构节能通讯稿和信息稿近50篇.
出处
《中国机关后勤》
2015年第2期28-29,共2页
Chinese Government General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