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6次会议、2014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14号
为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5年第1期16-18,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