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侦查催眠技术与刑事测谎同属现代心理学范畴,它们在国外警方刑侦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我国刑侦部门虽已娴熟掌握了刑事测谎技术,对侦查催眠技术却较为漠视,存在将其神秘化与污名化的倾向。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拓宽侦查思路、发展新型侦查方式已是当务之急。侦查催眠技术有助于提高侦查效率,在实践中具有相当的应用价值。尽管催眠取证不宜直接用于呈堂证供,但依然具有司法价值,借助合适的应用载体,催眠取证完全可能以特殊证据形式发挥作用。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第5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